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编外教师的管理,根据《关于印发<荔湾区教育系统编外教师管理办法>的通知》”(荔教办〔2022〕200号)文件要求,我校已按照文件要求进行第一轮的编外教师招聘工作。但由于在第一轮招聘中,空缺了2个招聘岗位。为了解决新学期我校教师队伍的紧缺问题,拟继续开展二次招聘编外教师2名,招聘岗位为数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详见《广州市荔湾区詹天佑小学公开招聘编外教师职位表》(附件1)。
社会人员(即非2023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须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六)其他资格条件:
1、有两年或以上相关学科从教经验的人员优先;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月31日及以后出生)
(一)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宜招用的其他情形。
(一)报名步骤
1.本次采取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填写《广州市荔湾区詹天佑小学公开招聘编外教师报名表》《广州市荔湾区詹天佑小学公开招聘编外教师资格审查目录表》后(见附件2、3,需亲笔签名),连同《资格审查目录表》所列的资料原件扫描发送到邮箱gzztyxx@163.com,作为报名和资格审查依据。
2.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2月3日(星期四)上午9:00——2月5日下午:17:00。
采取网上资格审核方式,初审成功后即可参加笔试。
(二)报名须知
本次报名仅限网上报名,不接受考生现场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按学校微信公众号“广州市荔湾区詹天佑小学”提示方法进行报名。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按此公告“招聘人员范围”要求,提供《资格审查资料目录》《职位表》所列的资料扫描件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我校将以通过资格审查的实际人数参加面试。
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需按学校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核验(收复印件)。
每个岗位笔试的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1,如岗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笔试时间为2023年2月6日(星期一)下午14:30—16:30。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各职位的笔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占90%),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等(占10%);地点:詹天佑小学天佑校区。
在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考生中,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5的比例面试,当通过笔试人数不达上述比例时,按通过的实有人数进入面试。测试时间为2023年2月7日(星期二)下午。主要考察报考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技能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专业测试)成绩占7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及各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名单。如综合成绩出现同分情况,则先按面试成绩再按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若成绩仍然相同,则另行增加一轮面试,高分者进入体检环节。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视情况可在综合成绩均为60分(含)以上考生中,按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综合成绩公布: 2月8日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通知》(粤教继〔2013〕1号)执行。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视为体检不合格。如出现体检不合格者,可以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时间:初定2023年2月9日(星期四)。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 考察主要是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是否适应报考职位的相关情况(如:现实表现、学历鉴定等情况)进行考察了解,如出现考察不合格者,可以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通过体检和组织考察的拟聘用人员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广州市荔湾区詹天佑小学”公示3天。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的人员,按照按照《荔湾区教育系统编外教师管理办法》(荔教办[2022]200号)文件要求办理编外教师聘用手续(含签订合同),并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兑现相应的工资待遇。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本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表》中的专业[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见附件),但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报考职位所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则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和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经组织招聘部门认定为相近专业的方有效]以及其他资格条件,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否则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或录用资格。
(三)本次招聘工作的相关时间以及职位,本单位可根据工作完成进度作出适当的调整,并将调整后时间与招聘职位及时在学校微信公众号“广州市荔湾区詹天佑小学”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相关信息。
(四)报考前,已与荔湾区其他公办学校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应聘者,须取得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否则取消应聘资格。已与荔湾区其他公办学校存在劳动合同关系的拟录用的应聘者,须取得所在单位同意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方有录用资格。
(五)本公告由广州市荔湾区詹天佑小学负责解释。报考咨询邮箱:gzztyxx@163.com,监督电话:(020)81960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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