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实验中学荔湾学校是荔湾区教育局、广东实验中学于2019年9月合作创办的一所九年制义务教育新样态公办学校,由直属广东省教育厅领导的省级重点中学、广东省首批国家级示范性高中广东实验中学(简称“省实”)负责实施全面管理,分为初中部、第一小学部、第二小学部三个校区。学校地处环境优美、宜居新区广钢新城,学校建设儒雅大气,设备设施配置一流。
学校秉承校本部“以人为本,以德树人,以质立校”的办学理念,丰富的办学经验,科学的管理方法和优质的教育资源,致力于打造“生长教育”特色,办一所适合每个孩子生长并为每个孩子未来赋能的新样态学校。同时,学校坚信每一位教师都是学校最珍贵的存在,为教师打造可持续提升的专业发展平台和可持续晋升的薪酬体系。
我校师资力量雄厚,名师荟萃。丁之境校长是广东省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广东省中小学名师工作室主持人,享受荔湾区政府特殊津贴。我校目前初中部教职工99人,第一小学部58人,第二小学部31人,其中特级教师2人,正高级教师1人,高级教师12人,其中不乏各区学科中心组成员、骨干教师、名班主任等。我校硕士研究生占比40%,我校教师绝大多数是来自我国211及985工程院校,有中山大学、香港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英国伯明翰大学等。艺术、体育教师队伍来自国家体育健将,毕业院校有中央美院、星海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等。
建校以来,我校喜讯连连,捷报频传,以评估为契机,不断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招聘岗位
2022年毕业生:指于2022年1月1日(含)至2022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1)2022年毕业生:指于2022年1月1日(含)至2022年12月31日(含)期间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2)非2022年毕业的往届生:指于2021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
报考者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的基本条件、符合《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第二十条规定及以下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具有博士学位(含应届博士研究生)或高级职称的报考人员,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6年1月5日及以后出生);其他报考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即1981年1月5日及以后出生)。
2. 报考人员的学历、专业必须符合报考职位的学历层次及专业要求,本科阶段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其中之一符合报考职位专业要求的均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3.所有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必须持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2年毕业生,须在毕业后一年内(即2023年9月前)取得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到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
4.报考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报考英语教师岗位的人员在入职前须持有英语专业八级证书或雅思考试7分、托福考试95分及以上成绩单。
5.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为2022年毕业生,须在资格审查时出具学业成绩单和证明2022年毕业生身份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为社会人员,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6.2022年毕业生如未在2022年12月31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专业相应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将被取消聘用资格。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受其他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学校办学经费均由荔湾区财政核拨,教职工实行聘任制,不纳入机构编制管理。
1.公平合理的薪酬体系。教职员薪酬遵循“按岗取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参照荔湾区在编教师的工资项目(含住房补贴、五险一金等)发放,实行定期考核。教职工工资和区内同等学校公办教师人均工资水平相当,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特级教师、省级(含副省级城市)教育行政部门评定的名教师、学科带头人等各类高层次人才另行发放专项补贴。
2.温馨周到的管家服务。入职人员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者可办理学校集体户(属广州市户口),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尽力协助解决子女入学入户问题,并每年为教职工提供一次体检。
3.个性定制的培养计划。学校依托校本部为教师制定专业发展平台,定期享有外出学习培训机会,在评先表模、职称晋升与公办学校老师享受同等待遇。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简历初选和资格预审、笔试及面试、体检、签约等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从招聘公告公布起可邮寄或亲自到校投递报考资料。包括:报名表(见附件)、个人简历(含毕业证、学位证、学籍成绩表、教师资格证、身份证、获奖证书等证件复印件和个人生活近照一张)。
报考人员将报考资料投递至各校区所对应的邮箱(见联系方式)。
①请用个人邮箱发送完整电子简历和报名表(见附件),请勿重复发送。
②邮件主题格式:应聘学段-科目—姓名—毕业学校—专业;(例如:中学-语文—张三—北京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
③关于附件:附件中所包含的各种证件图片请注明名称(例如:身份证.jpg),请勿用超大附件发送,以免因邮件附件过期而无法下载。
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录用。
学校根据需要择优挑选,并电话通知报考人员参加专业测试,测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测试具体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请报考人员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1.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通讯顺畅。
3.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按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录用结果。
5.在测试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以电话通知的形式告知,名单同时在学校公示栏进行公布,成绩可以电话查询。
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教师岗位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程老师 gdsyzxlwxxxxb@vip.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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